加强新时期老龄工作,进一步发展老龄事业,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党政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推动老龄工作全面开展;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工作法制建设;坚持关心老年人生活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使广大老年人的物质生活不断改善,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老龄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政策,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逐步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加快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推动我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四)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年人养老、医疗的政策措施,继续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成果,进一步健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障基金的征缴工作,逐步扩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组织开展社会互助,积极倡导扶老助困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确保离休退人员和城镇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形势,认真做好新时期“五保”供养工作,完善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水平,拓宽服务范围。继续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特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的供养和医疗水平。
(五)加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 要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城乡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等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和扩建一批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并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在城市建设、改造中要将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纳入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认真实施,逐步扩大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覆盖范围,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要充分发挥社区在老年福利服务事业中的作用,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步伐,不断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努力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逐步改善为老年服务条件,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福利服务需求。乡镇要努力办好敬老院,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将敬老院建设成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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