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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郑州市质量安全监管网的通知


  3.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管。重点监管各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增减和安全技术情况;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标志;是否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否可行等。

  三、质量安全监管网的运作与管理机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郑州市质量安全监管网的筹建、运作和管理,协助市政府建立健全全市质量安全监管网,对我市打假治劣、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进行考核。

  县(市、区)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打假治劣、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管,协助当地政府建立辖区内质量安全监管网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对质量安全监管员实施业务指导、培训及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正职为本行政区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在乡、村和重点企业聘请具有相关法律知识、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较强责任心的同志兼任质量安全监管员。被聘任的质量安全监管员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培训,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聘书和《质量安全监管员证》并进行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员离开岗位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收回聘书和《质量安全监管员证》。

  四、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主要职责

  1.随时了解、掌握监管责任区内假冒伪劣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特别是事关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食品状况。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员重点从治理无标生产、产品出厂无检验入手,把好产品质量关。

  2.积极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卫生和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提高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3.及时反映本辖区、本行业制假造假、食品安全、锅容管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向质量安全监管行政部门汇报,积极协助当地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4.做好监管责任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及时反映被监管企业、单位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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