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郑州市质量安全监管网的通知
(郑政办[2005]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平安郑州、诚信郑州、和谐郑州的要求,结合我市打假治劣、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郑州市质量安全监管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安全监管网的构建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建立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主体、以各级政府部门为依托、以工业企业为延伸、以聘请基层质量安全监管员为主要形式的质量安全监管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把原有的打假信息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网进行整合,建立综合性的质量安全监管网,主要覆盖经济较发达的重点乡镇、假冒伪劣多发区、中小型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把质量安全监管的触角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以及中小企业延伸。目的是彻底解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信息不畅、监管不到位、人力不足、手段不完善等问题,建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快速反应、全方位的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对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治理、早解决,把假冒伪劣、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
1.对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管。重点监管全市范围内所辖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是否标有真实的厂名、厂址等产品标识;是否对产品进行出厂前检验;是否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是否伪造产地、生产日期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条码;是否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和生产许可证及编号;是否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是否有制假窝点存在等。
2.对食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管。重点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是否能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对原辅材料的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以及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企业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是否有安全性评价;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企业是否备案;企业采用的原材料和产品标准是否有效,使用的计量器具、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产品标签标识、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生产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违法行为;获证企业是否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要求,是否正确并持续地实行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是否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食品质量是否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