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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意见

  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商贸中心地位,大力发展商贸业,着重提升商业业态水平。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整合现有的物流资源,建设青藏高原现代化物流中心。进一步挖掘旅游业潜力,抓好旅游产品的开发,进一步打响“夏都”品牌,巩固和提高西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积极发展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挖掘河湟文化的深厚内涵,延续高原古城的文化脉络。大力发展交通运输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等各类服务业,完善休闲娱乐功能,推动餐饮、旅馆、交通运输等产业的整体联动,构建功能完善的第三产业发展新体系。继续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实现垃圾收集密闭化,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卫生设施水平、使用功能以及建筑风格要与城市总体发展相协调。到“十一五”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城市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产业来抓,并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来通盘运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西宁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城市建设发展的领导,决策重要事项,研究和解决城市建设整体发展规划与管理、重点项目建设、政策配套和软硬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继续坚持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加强协调、指导与督导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各区县要进一步重视城区和城镇建设工作,把城市化和城镇建设作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定期研究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项目,督导省市安排的建设项目在本区域顺利实施。
  (二)强化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依法加强规划管理,坚决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杜绝人为随意变更。加快编制区域性和片区建设的详细规划,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凡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地区,原则上不再审批建设项目。加强城市发展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在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对城乡发展格局进一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城市发展布局,科学合理规划发展空间,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构建多中心、组团式的城市发展格局。进一步拓展新的城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为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广阔的空间。提高旧城改造水平,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实施旧城区联片开发,整体推进,停止旧城区零星插建。
  (三)加大土地储备与出让力度。积极经营城市土地,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资产经营效益。围绕“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的思路,实行整片开发、整体出让,进一步加大土地收购与储备力度,增加土地储备规模,为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条件保障。根据西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尽快完成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保障西宁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土地需求。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工业园区单位土地的投资强度,提高单位土地的利用效率。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对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的砖瓦厂予以关闭或异地搬迁,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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