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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同意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生产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同意北京四环科宝
制药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生产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变更生产范围,经依法审核,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本符合法定条件,现作出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同意你公司生产范围增加:中药提取,原料药(硫辛酸,尼麦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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