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防火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加强督查,限期整改,逐一落实,并要求责任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防范措施。检查的重点包括:(1)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尤其是医疗机构中的患者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和落实情况。(2)门诊、病房等重点地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及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3)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4)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5)有建筑施工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6)医学院校要重点检查校园,特别是学生宿舍防火系统安全情况,从思想上重视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加强校园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及时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为抓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卫生厅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杨成旺厅长任组长,白宝玉、乌兰、贺丰奇、许宏智副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办公室。按照一手抓业务管理,一手抓安全生产的原则,领导小组下设厅直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1)医疗保健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组:白宝玉副厅长任组长,医政处任钢、妇社处李宁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内蒙古医院、内蒙古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中心、第四医院、血液中心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2)疾病控制与监督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组:许宏智副厅长任组长,疾病控制处解春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胡润召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3)中蒙医和医学教育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组:乌兰副厅长任组长,中蒙医处于连云、科教处乌盛渊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卫生干部进修学校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4)厅机关安全生产检查组:贺丰奇副厅长任组长,办公室王占国、机关事务中心杨永华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卫生厅机关、国际交流中心、卫生信息中心、健康教育研究所、国外贷款卫生项目服务中心、医学杂志社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在12月24日前深入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卫生厅和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将对呼市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