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青海省秋冬季旅游工作方案的通知

  我省秋冬季旅游工作由全省旅游发展协调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不再另行成立领导机构。由省旅游局组织协调,旅游发展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秋冬季旅游各项工作。
  (一)工作职责
  省旅游局:做好市场治理整顿和宣传促销工作,提高青海旅游品位和服务水平,拓展旅游市场。组织省内相关地区旅游局、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开展系列宣传促销活动,分赴大连、北京、兰州、西安、成都等地宣传促销。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省委宣传部:全面负责省内媒体对秋冬季旅游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联络协调国内主流媒体对我省秋冬季旅游进行宣传。青海电视台、青海日报社等媒体具体承担省内宣传工作。
  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宗教局:突出所辖景区景点的特色,协调组织好所辖景区景点的服务接待工作,组织景点景区配合省旅游局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协助省、州(地、市)旅游局做好景区环境卫生及市场整治工作。
  省交通厅:做好秋冬季旅游主要景区道路的规划与建设,近期重点要做好自驾车旅游道路的维护和疏导工作。
  省公安厅:重点做好节庆活动期间治安保卫工作,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近期重点要做好自驾车旅游团队入住宾馆、出发式会场、自驾车队经过路段的安全工作。
  各有关地区要组织辖区内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做好冬季旅游接待、食宿及相关服务安排等工作,重点要做好景区、旅游交通、娱乐设施的安全、秩序、卫生等工作。挖掘文化内涵,组织好各类特色鲜明的经济、文化、旅游活动,发展特色旅游。组织参加宣传促销活动,提高知名度,拓展市场。
  (二)工作要求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旅游企业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认真研究我省秋冬季节旅游资源的特点,突出特色,扬长避短,有效利用旅游资源,变旅游淡季为旅游旺季,积极发展秋冬季旅游。要把发展秋冬季旅游作为振兴旅游经济、拉动经济增长、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搞好宣传,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高品位,增加人气,安排好重点活动。要组织辖区内旅游企业、旅游景区作好旅游项目活动的安排,同时要抓好景区的安全、秩序、卫生等工作,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各地区、各部门务必于9月28日前,将负责秋冬季旅游工作的领导同志和联系人名单报全省旅游发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
  联 系 人:石毓艳 吕跃红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