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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对省交运公司、济南长运公司2005年“十一”期间汽车客运票价上浮15%的批复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对省交运公司、济南长运公司2005年“十一”期间汽车客运票价上浮15%的批复
(济价格字[2005]154号)
山东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济南长运公司:
你们俩公司关于“十一”期间申请汽车客运票价上浮15%的请示已收悉。根据鲁价格发[2004]241号和济价格字[2005]96号文件规定,为分流乘客、保证运输安全,市价格、交通部门同意你们俩公司2005年“十一”期间汽车客运票价在原规定票价基础上上浮15%的请求,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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