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学习《条例》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和内容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条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学习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对各级监管人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科研、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教育。通过系统的学习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准确领会《条例》的立法原则和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提高广大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监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水平和能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形成一定规模和声势的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意识,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省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内各级领导干部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人员深入学习《条例》、领会精神并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高效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机制,健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制度。要分别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把各项职责明确到岗、到人并建立联系人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完整监管体系,切实保证《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同时要尽快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应对滥用等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四川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务求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弊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队伍的建设,增强监管人员依法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进一步充实人力、物力搞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队伍尤其是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为完善我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体系作好人员储备。
(三)结合《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条例》新增了“审批程序与监督管理”章节,明确了审批程序和时限。各级、各部门要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针对《条例》中所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并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即将下发的配套规章对原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制订和完善各项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办理条件及办理时限。有关部门要尽快完成清理工作并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上报需审批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在今年年底前进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