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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05-200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的实施意见


  3.按照先进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原则,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硬件建设。各地要结合“四中心”建设,做好规划,办好每一所教师进修学校。学校的硬件建设要突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特点,必须要有适应新形势下的计算机网络等远程教育必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与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数量足够的多媒体教室、微格实验室、各学科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学术报告厅等的建设。在资源整合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又要保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办学功能的相对独立,保持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确保资源不流失,使教师进修学校在本地区逐步达到领先水平。力争全市4所教师进修学校创省级、国家级示范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

  4.按照“少而精、专兼结合、合理流动”的原则,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专职教师管理纳入中小学教师管理体系,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加大高素质培训师资的引进和调配力度,选调部分在任教学科具有较大影响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到教师进修学校任教;形成制度,使专职教师不断深入中小学教学一线,了解教师需求,研究培训模式,服务基础教育;突出培训者的培训,通过中小学教学一线岗位锻炼、校本培训、选派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外出进修等多种途径,提升培训者队伍。争取到2007年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专职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达到50%以上,主要学科有省特级教师或市名教师引领,45周岁以下教师均达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一定比例硕士学位教师。

  5.加快建成“宁波市教师教育网”。利用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和现有网络资源,构建我市区域教师培训网络联盟。2005年初步建成教学平台和管理平台,开发和引进一批继续教育课程投入试运行,不断充实,逐步完善,建立教师教育资源库。各县(市)、区要抓紧本地区教师教育网站的建设,积极配合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数据库的建立和培训试点的开展。

  6.规范培训管理,调整继续教育学分比值。让教师在5年周期内既完成240学分的培训量,又能根据教师各自的需求,多渠道、多类别、多层次、全方位地参加继续教育,全面地促进专业发展。

  7.建立督查评估制度。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政策,组织制订“宁波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意见”,三年一轮,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评估,促进有关政策的落实和培训工作的创新提高。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绩,应作为今后教师、单位各类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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