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失效]


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
科研专项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项 目 名 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所 在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完 成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制

填 表 说 明

  1、本报告应于项目完成后填写。

  2、本报告填写内容应与事实相符,表达准确。

  3、填入表中的各项内容或数据,应是“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4、若表中空白处不够填写,请另外加附页。

  5、本表可在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或www.shec.edu.cn下载。

  6、本报告应于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送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一份)备案。

  市教委地址及邮编:大沽路100号 200003

  一、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                          │
├────┼──────────────────────────┤
│研究类别│□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        │
├────┼──────────────────────────┤
│学科领域│                          │
├────┼─────────┬─────┬──────────┤
│起始日期│年 月      │完成时间 │年  月       │
└────┴─────────┴─────┴──────────┘

  二、研究项目完成情况

┌───────────────────────────────┐
│请按下列提纲填写:                      │
│1、项目完成情况,分析超过或未达到预定目标的原因;       │
│2、在此期间国内外同类研究工作取得的进展,以及今后研究工作的设 │
│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