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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检验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资格审查
  各级各类种子检验员都必须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并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申请种子检验员或种子检验技术人员资格,应向省农业厅考评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格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所在单位出具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省考评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参加培训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三、培训及考核
  省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种子检验员资格培训考核。年初由市级种子管理机构对拟申请检验员资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报名,省考评管理机构统一发放学习资料,申请人结合实际工作自学3-4个月,然后参加集中培训、考核。
  种子检验员的资格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和要求均按照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的要求执行。种子检验员专业知识考试题从国家考核题库中抽取;种子检验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的考试题从省考核题库中抽取。采用闭卷书面考试,考试时限为180分钟。同时报考两个或三个类别资格的,应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操作技能的考评。
  操作技能考评采用现场跟踪考核的办法,由考评小组按照考核岗位和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考评小组的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均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
  四、发证
  省考评管理机构对参加统一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种子检验员证或种子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种子检验员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种子技术检验人员资格证由省农业厅统一印制,在全省范围内有效。种子检验员及种子检验技术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借或者转让资格证件。丢失、损毁证件的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报请省考评管理机构补发。
  原有的种子检验员证和种子检验技术人员考核结业证延用至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
  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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