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利用两年的时间使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95%。逐步建立起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原则。整治活动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体现为民服务。
(二)坚持服务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要积极帮助解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坚持宣传教育与整治措施相结合的原则。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创造有利于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的社会环境。要坚决打击违法违章行为,对未经审批、非法渡运的渡口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与日常的安全检查、签证管理、巡航监督有机结合,安排好专项整治活动,使整治活动开展得扎实、持久。
(五)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各地要针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要重点整治松花江、嫩江干线的渡口、渡船。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治理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全省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慕海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恩会 省交通厅助理巡视员
赵世伟 省安监局副局长
马 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敦春 省水利厅副厅长
成 员:李彦文 省交通厅安全处副处长
王工一 省安监局二处处长
葛双平 省交通厅运输处副处长
彭今海 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张 跃 省公路管理局局长
周志佳 省水利厅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书记
办公室主任:李彦文 (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跃奇 (兼)。
专项整治联络人:李忠诚
省交通厅安全处主任科员:许宝国 省安监局二处调研员
白永成 省地方海事局安全处处长
专项治理办公室电话:0431-5097571、5636927,传真:0431-563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