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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
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沪教委后[2005]14号)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松江大学园区管委会、南汇科教园区管委会、委直属单位:
  11月中旬,全国连续发生两起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11月14日山西省沁源县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21名师生身亡,18人受伤,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公安部从2005年11月20日起至2006年3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百日竞赛”活动)。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决定即日起在本市车辆单位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现将本市教育系统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车辆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齐全、记录完整;
  (二)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三)车辆单位机动车年检率、报废机动车的报废率;
  (四)车辆单位车辆及驾驶员交通违法下降、交通事故减少、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8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结合目前交通安全管理现状,积极开展以“查不足之处、找薄弱环节、堵事故隐患”为主题的自查自纠活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不漏过任何一个安全管理环节、任何一个人和任何一辆车,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各车辆单位的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2月19日前报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
  (二)普查阶段(12月21日至2006年1月30日)
  本阶段由区(县)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管辖区域的车辆单位实施普查,重点是车辆单位的制度建设、交通安全管理、开展各类安全活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状况、车容车貌等。同时,执勤民警加强道路形式车辆执法检查,特别是对“三超”(超车、超载、超速)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督导组,对事故隐患严重、事故问题突出的车辆实施突击检查。
  (三)抽查阶段(2006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
  “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由我委会同交警部门和交通安全专管员参加的活动抽查组,分期分批对一些重点单位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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