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医疗服务、药品购销、企业排污、教育收费等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许可、城镇房屋拆迁、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规范和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出让行为,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细化和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建立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制度;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实行开放式投资准入政策,逐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和特许经营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信用服务体系。对重点领域的整治工作,省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2006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把行政执法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行政执法依据、过程和结果,要依法予以公开,特别是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执法公开的重点内容。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要认真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加快电子政务建设。2007年前,县级以上政府全部建成政府网站,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三、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在完成市县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继续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规范发展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管理,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修订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法,建立项目审批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许可和审批工作机制;继续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以及省政府关于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等规定,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积极创造条件,在项目建设、道路交通等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