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
技术监督局厅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严格市场准入
确保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贸易局)、公安、财政、农业、卫生、工商、质量技监局:
肉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
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颁布七年来,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地区的屠宰管理工作仍比较薄弱,私屠滥宰现象还十分严重,定点屠宰厂(场)的管理、市场准入等环节也存在较大漏洞,严重影响了肉品质量的安全,直接危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浙江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95号),加强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确保肉品安全和市场稳定,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于200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在全省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严格市场准入确保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当前正值全省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从根本上净化我省肉品市场,确保消费安全,各市经贸、工商、农业、财政、卫生、公安、质量技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经贸委(贸易局)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拟订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严格依法行政,集中时间开展整治活动。同时要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加大“放心肉”工作的宣传力度,为联合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时间定为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2月10日。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加大执法和监管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