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05年汕头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5]2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汕头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
2005年汕头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05〕3836号)和省公安厅《2005年广东省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和目标
今年冬季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是:广泛发动群众做好消防工作;层层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通过落实冬季防火工作,达到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显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为明年消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冬季防火工作领导,成立汕头市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苏耀光副市长任组长,汤汉良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吴少荣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各成员单位协同抓好冬季防火工作。
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冬季防火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积极发现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采取强有力措施,重点强化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今年来排查出来的还未落实整改的火灾隐患的整治。按照要求,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年内必须全部整改完毕。各类排查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各级政府要及时召开协调会和敦促会,制定整改进度表,签订整改责任状,实施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落实专人严防死守;对短期整改不了的采取改变使用性质等办法,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火灾隐患整改执行不力和拒不执行整改的单位和企业,要做到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业的停业,坚决停产停业,停止使用,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对火灾隐患单位的有关责任人按规定整改不到位的,该处罚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该拘留的拘留,决不能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