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西安至
合肥公路陕西段商州至丹凤至陕豫界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110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西安至合肥公路陕西段商州至丹凤至陕豫界高速公路,是交通部规划的八条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之一西安至合肥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是上海至武威国家重点干线公路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米”字型公路主骨架的重要干线。该线起于商州西间,与拟建的蓝田至商州高速公路终点相接,经白杨店、丹凤老君殿、竹林关、三角池,止于商南马安石(陕豫界),与河南省拟建的西坪至内乡高速公路相接。途经商洛市的商州、丹凤、商南三县(区),全长119.2公里。设计用地12000余亩,其中耕地9500亩,拆迁18万平方米。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西安与我国中东部地区的交通条件,尽早形成以西安为中心,横贯东西、纵横南北、覆盖全省、连接周边的主骨架公路网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将大大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带动沿线经济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我国西部地区与沿海地区的经济联系,对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商州至丹凤至陕豫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商州至丹凤至陕豫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征地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商洛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工程建设用地数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数据为依据。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永久用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水田、水浇地18000元/亩;旱平地14000元/亩;旱坡地11000元/亩;林地3400元/亩(含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国有和集体林地5%管理费)。荒滩、荒坡地不予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为800元/亩。
(三)确需砍移的林木补偿费(含国有和集体林木5%管理费)为:乔木林2000元/亩;疏林、灌木林1000元/亩;经济林3000元/亩;苗圃4000元/亩。
确需砍移的零星树木补偿标准为:成年挂果树100—120元/株,未挂果树40—80元/株,果树苗10—20元/株。其刹氖?0—40元/株,未成材树3—5元/株。
(四)耕地开垦费由省国土资源厅按照规定标准统一收取,统筹安排,落实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