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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正视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行为自律的通知

  12月1日,西安交大第二医院因对一名36岁的女性患者在行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过程中,发生腹腔大出血,术后并发多器官衰竭,经20多天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和医院在纠纷处理问题上出现分歧,引发了“200余名群众围堵交大二院大门”事件。省、市领导高度关注,要求迅速平息事态,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以上事件虽然只发生在局部地区的个别单位,但也充分暴露出医院在管理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值得认真地总结和反思。为强化行业自律,切实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将医院管理年活动引向深入,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对医疗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反思。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端正办院思想,牢固树立救死扶伤、病人至上的服务宗旨,切实把提高医疗质量、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医院管理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严格对照“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方案”和《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立即开展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院管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为重点的自查自纠活动,查办院思想是否端正,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查医疗行为是否规范,查费用管理是否有章可循,查便民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通过严格的自查,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立即着手整改。于12月20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省上将结合医院管理年督查整改工作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督导。
  3、切实加强行业行为自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近期发生的这些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中认真汲取教训,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正确态度,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从严整肃行业作风。全面开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树立医护新风的行风建设活动。加强全体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工作程序,依法按照诊疗常规和技术规范开展诊疗活动,认真纠正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及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明确标识,简化流程,方便快捷的为患者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对无视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违反操作常规,漠视群众利益,忽视医疗安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4、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媒体及社会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积极主动地将本系统、本单位的管理与活动情况随时向社会公开,加强正面的舆论引导,诚恳接受监督和批评。对于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隐瞒、不护短、不推脱责任,要认真深入调查,及时妥善处理,查处结果要随时向社会公布,用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赢得患者和社会的认可,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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