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正视社会舆论
监督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行为自律的通知
(陕卫医发[2005]44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属医疗机构:
近期,中央电视台、陕西日报、华商报等媒体先后报道了哈医大二院和我省部分医疗机构在管理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问题涉及医院管理、医护质量、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等诸多方面,暴露出医院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社会反响强烈。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2005年6月,一位74岁的退休老人因恶性淋巴瘤住进了哈医大第二医院。从入院到去世的67天中,共花费医疗费用139.7万元,平均每天2万多元,加上病人自费购买的400多万元药品,短短两个多月时间耗资550余万元。被媒体称作“最昂贵的死”。最近,中纪委、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部驻卫生部监察局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陕西日报》刊登群众来信并附记者调查,称西安蓝田一位35岁妇女被唐都医院诊断为宫颈糜烂并癌症。西安另一家医院在仅作了一般妇科检查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宫颈癌(Ib期)”的临床诊断,并行宫颈癌根治术。术后对离体标本作了病检,结果为:“宫颈慢性炎伴鳞状上皮局灶性中——重度不典型增生,阴道断端及所送9枚淋巴结均未见癌细胞”。病人以“我自己没有癌症,怎么就被医院把子宫、淋巴结割了呢?”多次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多家新闻媒体投诉。
中央电视台《焦点言谈》2005年11月16日以“多情广告无情刀”为题,披露了西安华仁医院和陕西地矿医院以“数万例成功病例证明:一次手术、解除一生痛苦”为题,大肆进行非法医疗广告宣传。宣称率先在西北引进微创(或小切口)新手术根治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手术安全可靠,一次手术便能彻底治愈”。但部分患者对广告宣传、手术技术提出质疑,多次投诉上访,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华商报》11月28日报道:11月中旬先后有4名患者在服用西安市中心医院自制的“复方甘草合剂”后昏迷,经检验,该制剂不仅“吗啡超标”,而且有效成分“愈创木酚甘油醚未检出”,药监部门已依法查封了该制剂。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严肃处理。
《华商报》11月30日以“医护人员承认行内吃回扣”为题,报道省人大常委会《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组调查结果显示,“医院比药店药价高出两成至数倍,60%以上的患者和51%医护人员认为行业内存在吃回扣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