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量方法不同。福州关区采用称重量的计量方法,单位为千克;厦门关区主要采用量体积的计量方法,单位为立方米,另有部分根据查验要求采用称重量的计量方法。
二、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
企业认为,近几年来,在我省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口岸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省口岸通关环境有较大的改善,通关效率有较大的提高,给企业提供了许多便利,促进我省口岸的石材进出口量逐年递增,但通关速度等方面与上海、天津等口岸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有:
(一)审价价格问题。海关审核的价格常高于企业的实际买价,企业提供的发票价格,海关不认可,双方只好进行磋商,审价时间较长。如有一企业反映,厦门海关审价较上海、天津高。该企业在上海、天津都有办厂,企业从国外同时进口同一种荒料石,分别从上海、天津、厦门进口,上海、天津海关审价为每立方米120欧元,厦门海关为每立方米140欧元。同时,企业希望对进口石材提前报关、提前预审价,减少货物滞港时间,不要等到货到港后才报关、审价磋商;若审价有疑问,应允许企业交保证金,货物先放行,以便企业组织生产。
(二)手册办理问题。一是企业申请办理一本手册,一般要7天时间,时间太长,影响报关提货;二是一本手册限量只有500吨,量太少,不利于企业生产。据反映,天津一本手册限量是3000吨,3天就能办好。
(三)计量问题。由于进口的荒料石多不规则,国外企业在丈量时一般让尺5-10厘米,材质差一些的让尺12厘米甚至更多,但我省海关丈量时只让尺3-5厘米。由于认识上的不同,丈量的方式和结果也不同。海关往往认为企业少报数量,若报关体积与重量比对超过3%,就要企业解释清楚或进入调查程序,造成货物滞港,影响生产与交货时间。
(四)石材单耗核定问题。企业反映海关对石材进料加工贸易的单耗率核定与实际单耗偏差较大。如生产建筑板材,厚度为2厘米,但切割机锯片宽度达08厘米,再按规格加工,两项合计损耗需35%,若是更薄的板或异形材,单耗率更大一些,但海关目前核定的单耗为25%;墓碑的单耗率核定为30%,但各种石料的成材率不一致,客户订单及图纸不一致,如果挖孔部分太多,单耗率最高可达60%。由于海关核定的单耗率偏低,企业只好串料出口,并做平台帐以应对海关审核。企业建议海关将建筑板材单耗率由25%提高到35%,墓碑等异形材的单耗率由30%提高到40%。
(五)查验问题。泉州企业反映,近一年来进口石材查验率比以前高。有的企业反映厦门海关一线关员在下午3:30以后不再接受查验,其理由是关员如果继续查验就将坐不上海关的下班班车,而规定又不允许关员乘坐企业的车辆。对此,企业强烈要求延长海关一线查验时间,更好服务企业。此外,有企业反映通过厦门火车站运往俄罗斯的石材,海关100%要检验,检查率太高,导致企业只好到二连或满洲里口岸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