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中心数据库。市、县两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要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加快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特种设备中心数据库,汇总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许可企业、特种设备事故等数据资料,及时掌握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实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和信息共享。
2.强化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将特种设备检验、发证的最新情况,按设备的种类、安全状况、地点分布等及时进行动态信息分类,以便安全监察部门和乡镇协管部门及时对生产、使用单位进行监察,督促企业抓好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快实现市、县两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乡镇协管部门之间的网上信息交流。
3.方便企业办事,积极倡导电子政务。一是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通过网上提交等方式,实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前向质监部门的网上书面告知和信息交流;二是有效利用特种设备人员数据库,开展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网上查询、培训报名、资料征订等业务;三是定期将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最新动态情况进行网上公布,并及时报送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为政府决策作好参谋。
(三)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狠抓源头,建立完善安全监察综合执法机制。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以安全监察机构为主导、专职执法机构为补充、检验机构为支撑、乡镇协管为辅助的安全监察综合执法机制。要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形成市场准入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严格实施生产单位行政许可,坚决取缔无证设计、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许可后续监管工作,对特种设备制造过程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
2.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开展业务交流、技术咨询、先进经验推广等活动,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现场监督,提高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隐患整治率。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处理隐患、消除隐患。严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特种设备的违法使用,坚决查处无证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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