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失效]


  第三十五条 职工系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 , 合同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及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 , 个人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 单位可按培训后每年递减 20% 的标准收取培训费。

  第三十六条 聘用单位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 应当按照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 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签约双方约定的聘用终止条件出现 , 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 经双方同意 , 可以续聘 ; 续聘必须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 续聘合同应当在聘用期满前一个月办理。聘用单位无正当理由 , 不得拒绝续聘。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综合管理部门 , 负责对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进行指导和监督。

 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

  第三十九条 聘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 , 制定实行聘用制的方案 , 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 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当将聘用单位实行聘用制的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认真做好受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文本 , 由省人事行政部门制定统一样式。

  第四十二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 , 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查 , 应当在 1 个月内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鉴证。

 聘用合同审核鉴证 , 是人事行政部门依据人事政策法规对聘用合同的条款审核 , 并予以证明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聘用合作经合同鉴证机关鉴证后 , 双方当事人均应当认真履行聘用合同 , 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 , 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由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 ; 造成经济损失的 , 违约方还就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