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报星级市场,要认真组织核查。二星级市场由市(县)、区工商局牵头认定后报评审委员会备案,三星及以上星级市场由市(县)、区工商局签署核查意见,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申请人对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核。接到各地申报星级市场的材料后,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的星级市场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主要负责对申报星级市场进行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征求消费者意见、走访有关部门等,公开、公正、公平、认真地做好星级市场的验收工作。在验收期间,考核验收组成员应严格纪律,不得随意许诺,不得透露验收分数。
根据《无锡市星级文明市场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验收组核查申报市场的基本条件并实行评分。评分办法可采取现场打分或事后集体评分。验收结束后,考核验收组应与申请人交换意见,肯定其长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验收全部结束后,考核验收组应对每一个被考核验收的市场提出客观、公正的书面意见。经汇总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
提交评审委员会评议的星级市场,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无锡市星级文明市场申报表》和星级文明市场创建申报材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查意见;考核验收组的考核验收情况及初评意见。
三、评审与认定
星级市场评审应召开评审会议,于会议前十天书面或电话告知各评审委员会委员。星级文明市场评审会议由考核验收组介绍被评审市场的考核验收情况。评审委员会委员对照星级市场条件和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也可以向考核验收组人员提出需要解答的疑问,最后以署名的形式,进行投票表决。评审星级市场,须经参加评审会议的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评审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评审会议的,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意见返回,否则视为弃权。
对市场软件管理到位,得分超过相应级别星级市场得分标准,仅因硬件建设不到位,只能参与较低星级市场评定的,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可酌情提升一个档次。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会议后,根据表决情况,在十五日决定是否予以认定。认定机构作出星级市场认定决定后,应予以公告,并颁发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核制的星级市场牌匾,接受社会监督。星级市场由无锡工商局、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文明办、市财政局联合命名。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星级市场须报市评审委员会备案,并统一对外公告。
星级市场认定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可以申请延续确认,每次延续确认有效期为两年。星级市场认定有效期满申请延续确认的,由原认定机构核查后,作出延续与否的决定。星级市场未被延续确认的,自动失去星级市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