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区域发展的新城。依托高速公路和重大产业支撑,集中财力物力打造雄州、淳溪、永阳等城镇,形成区域发展极,重点发展金融、贸易、信息等第三产业,形成城市功能完善、辐射力和带动力强的新城。
──打造产业功能突出的中心城镇。依托重点工业园区,整合各类资源,突出生产性功能,把禄口、汤山、铜井、汤泉、桥林、八百桥、横梁、白马、桠溪等重点镇,建设成为各具产业特色的中心城镇。
──积极建设各具特色的一般城镇。充分利用各城镇自然经济条件,重视历史沿革,体现特点特色,改善基础设施,营造加快发展的比较优势,建设一批空间融合性良好的一般城镇。
──着力建设基础性的规划村居民点。坚决停止低水平、分散化的重复建设,改革传统的宅基地使用制度,尽快完善规划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以优惠政策引导农民从居住散、环境差的自然村居住点迁入环境舒适文明、基础设施良好共享的规划村居民点。
四、组织方式与实施主体
8、组织方式。集中领导力量和工作精力,做到精心组织、科学运作。
──统一领导。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由市建委、农办、规划、国土等部门组成的市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面工作,研究协调重大问题,统一政策、要求和部署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
──层层负责。各区县、乡镇都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与具体实施,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
──合力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做好配合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形成合力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工作机制。
9、实施主体。区县政府和镇村是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实施主体,要坚持市场取向、重心下移,发挥综合功能、区域优势和能动作用,创新地开展工作。
企业是产业集中的实施主体,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落实推进工作。
五、实施方法与步骤
10、运作模式。要针对不同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采取不同的运作方式。
──社区集中模式。在近郊、重点城镇,适应经济、社会和未来发展,集中规划建设新型社区,既要规划建设适应中等收入人群需求的商品房小区,又要规划建设面向周边农民和吸引本地农民集聚的中低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