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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郊县农民向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中的实施意见

  ──利益保护: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调整城乡利益机制,降低农民向城镇集中的成本,从政策和法制上保证他们的利益不受伤害,使农民自觉自愿向非农转移、向城镇集中。
  ──资源节约:按照镇村布局规划,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导,组织、引导分散居住的农民向城镇和农村居民点聚居,鼓励农民建设多层公寓和联排住房,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二、城市化目标与城镇布局
  4、城市化目标。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分两步实现郊县城市化目标。
  2007年──郊县城镇化水平达67%以上,力争“三城”建成区面积超过15平方公里/城,建成区人口达到10万/城左右,“三城”总集聚人口达到30万人左右;“九镇”建成区面积超过3平方公里/镇,建成区人口超过3万人/镇,“九镇”集聚人口达到30万人左右,“三城九镇”集聚人口60万人。全面完成镇村布局规划,完成30%的村庄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推进10%的规划村居民点建设。
  2010年──郊县城镇化水平达70%,“三城”建成区超过18平方公里/城,人口超过15万人/城,“三城”总集聚人口45万人以上;“九镇”建成区达到4—6平方公里/镇,人口达到4—6万人/镇,“九镇”集聚人口达到45万人,“三城九镇”集聚人口90万人。全面完成村庄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推进50%的规划村居民点建设。
  5、城镇布局。打破城乡规划分割的格局,实施城乡一体规划,以实现“三城九镇”的战略布局为重点,坚持“布局成组团、城镇上规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构建资源优化配置、城镇多维发展的空间。逐步建立“新城──重点中心城镇──一般城镇──规划村居民点”四级郊县城镇格局,形成人口、政治、经济、文化的集聚中心。
  三、重点工作与主要任务
  6、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时,必须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工作。
  ──以规划为主导。在坚持人口城镇化与总体规划相衔接,产业布局与土地集中相一致的前提下,高起点实施“农民向城镇集中”,编制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人口控制、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
  ──以产业为先导。优化产业结构,引导企业集聚,整合城乡资源,加快郊县工业化步伐,为农民向城镇集中提供坚实的产业和经济支撑。
  ──以制度做保障。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劳动力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房屋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以稳定和清晰的政策预期,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
  7、主要任务。着眼于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落实以下四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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