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确路面执法重点。一是严厉打击罗曼、斯太尔、红岩、德国奔驰等3-6轴大型货车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假冒军警车辆运输行为,由军检部门牵头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公安、交通部门配合,实行24小时监督检查;三是严厉打击采取作弊手段逃避检测和处罚的恶意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四是严厉打击车辆牌照、证件不全和不按规定设置牌照的违规行为。路面治理的重点区域是沈环线的阿家岭、威宁营、高官,丹霍线的响山子,桥榆线的桥头与北台地区,小小线的溪卜及本溪县、桓仁县的部分重点路段。
3、坚持称重、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治理措施。全市公路治理工作采取固定与临时检测站点相结合的监测方式,继续坚持称重、卸载、处罚等措施相结合,巩固一点,兼防其它。在超限超载检测工作中要坚持保畅优先、疏堵结合的原则,确保交通畅通。
4、严格执行省制定的严厉打击阶段车辆超限超载认定和处罚标准。
所有货车装载时不得超过下列标准: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20吨(双联轴按照两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以此类推,下同);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30吨;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40吨;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55吨;
(6)虽未超过上述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交通部门负责对违犯上述第(1)至(5)项规定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罚,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违犯第(6)项规定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罚。
经综合执法大队检测出的超限超载车辆,除责令其自行卸载外,按下列标准予以处罚:超限比例在30%(含30%)以内的,对单车处以5000元罚款;超限比例在30%至50%(含50%)的,对单车处以1万元罚款;超限比例在50%至100%(含100%)的,对单车处以2万元罚款;超限比例超过100%的,对单车处以3万元罚款。对采取倒卡、倒货、冲关闯口、威逼利诱执法人员等手段恶意超限超载运输的,一经查实,一律处以3万元罚款。
(二)严厉查处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企业
1、加快“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用“大吨小标”车型,组织专门力量作好车辆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市交通运管部门要做好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换发工作;市交通征稽部门要按辽政办发[2005]52号文件规定作好养路费标准计量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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