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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
(辽委发[2005]25号 2005年9月19日)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8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新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加快建立新机制步伐,为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和谐辽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把新机制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改革的总体方案之中,与经济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综合推进,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坚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建立以横向协作配合、纵向垂直负责体系为依托,以部门齐抓共管为基础,以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综合措施为手段的工作机制。
  3.坚持宏观调控与微观自治相结合。省级着重研究战略、完善法制、制定政策、搞好规划,建立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宏观调控保障体系;市、县级着重建立制度、确立标准、制定规范、提供保障,建立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宣传教育相统一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乡、村级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改进经常性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建立群众自治的工作保障体系。
  4.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科学规划新机制建设工作,把改革的力度、推进的速度和基层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经济基础、工作基础、群众基础较好的地区,要率先建立新机制;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新机制。
  5.坚持依托载体抓落实。善于运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为国为家生好娃,和谐健康幸福家”活动、人口大讲堂等有效载体把新机制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和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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