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二)改革行政许可内设机构
  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定,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能分工,把分散在机关内部若干科室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到一个窗口受理,整建制纳入中心实行集中办公。
  (三)加大部门授权力度
  1、市及区县、高新区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要以规范文本的形式与窗口签订授权责任书,明确窗口负责人及窗口的许可权限,窗口负责人要由所在单位正式任命。能在窗口办理的事项一定要在窗口完成,坚决杜绝“两头办理”和“体外循环”现象。
  2、对行政事项多、业务量大的部门,分管负责人应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主要办公地点。各部门、单位对确需分管负责人审签的事项,分管负责人要每周定期到中心现场审签。提倡部门主要负责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对需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的事项,要按承诺时限办结。
  (四)扩大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
  1、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联动工作机制。市及区县、高新区有关部门建立的用于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综合办事机构和场所,要接受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2、除行政许可事项外,其他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备案项目、年检项目、收费项目以及涉及基本建设的公益性服务项目,都要纳入中心办理。涉及公正、公开、公平交易的招投标机构、政府采购机构,条件成熟后也要逐步进入中心办理;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服务事项要逐步进入中心;鼓励与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相关联的有关中介机构、服务机构以及直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其他法人机构进入中心。
  (五)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逐个部门、逐个项目进行梳理,按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分类进行管理。各进驻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即办件比例,确保即办件比例达到50%以上。对不需要现场勘验、听证或集体会审(评审)、检验检测的承诺事项力争3天内办结,确保3天内办结的承诺件比例达到80%以上。
  2、各进驻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遵守许可程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过错责任追究、限时办结等制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