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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内资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内资工作的通知
(浙政发[2005]6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现就加强引进内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对引进内资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十五”以来,我省国民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增长质量显著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紧紧抓住并充分运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良好发展条件,进一步提高我省对内开放水平,加强引进内资工作,利用国内优质资本、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和现代管理等资源,汲取国内其他地区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对于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变,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千方百计做好引进内资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重点,提高引进内资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以产业政策为导向,把引进内资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紧密结合起来,着重围绕以下领域及项目开展引进内资工作。一是以大石化、船舶修造等为重点的临港重化工业重大项目;二是以大型成套装备、专用设备、电气机械、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数控机床制造等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项目;三是以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四是以轻纺、家电、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为重点的优势项目;五是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创新项目;六是与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相关的服务业项目。要把国家的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和著名民营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在国内的投资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对象,着力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优势项目。坚持科学选资、选项目,严格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在引进资金的同时,更要注重引进先进技术、优秀人才、著名品牌和现代管理经验,全面提升我省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三、创新方式,增强引进内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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