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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设“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的通知


  2、申报形式:个人自荐,或专家举荐,或单位推荐。申报者填写

  《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报区县教育局。

  3、初选审核:区县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后备人选推荐名单,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区县教育局审定并报送市教委德育处。

  4、专家评议:“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由专家提出后备人选评议意见,并组织答辩。

  5、确定后备人选:领导小组根据区县教育局推荐、专家评议意见,审定后备人选。

  6、公示名单:“基地”后备人选名单在上海教育网、上海教师教育网、中小学德育网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

  7、确定正式人选。由“上海市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正式人选名单。

  七、考核内容和办法

  “基地”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定期对“基地”工作状况进行评估。

  1、考核内容

  ①“基地”培养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②“基地”管理状况。

  ③学员培养发展目标达成度。

  ④“基地”领衔名师研究成果,以及宣传、辐射状况。

  ⑤导师团作用发挥作用的程度。

  ⑥经费使用情况评估。

  2、考核办法

  通过定性、定量的调查和评价进行考核。定性考核如查阅档案资料、成果出版情况审阅、“基地”汇报、成果展示、个别访谈等;定量考核(如:问卷调查)等。

  八、经费保障

  1、形成多元化的培训投入机制。市教委对“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区县教育局一般按1:1配套资金予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教育局可加大资助力度。

  2、市“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项目办公室”将对面向全市培养的基地,给予相应经费补贴。

  附件2:

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申报表

  实训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 共 上 海 市 科 技 教 育 工 作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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