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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设“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的通知


  “基地”建设的具体工作目标是:

  1、在班主任实践和理论研究、思想政治(思品)课教学和研究、学科德育和研究、德育管理和研究等四个方向,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拔10名有实践和研究成就的领衔导师,建立10个“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

  2、三年内,在上述四个方向,共选拔300名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进入“基地”,培养成为既拥有新颖师德观念,又具有深厚人文素养和良好专业能力的优秀骨干教师,为上海市名师工程做好人才储备。

  3、从中重点培养100名在上述四个方向上,具有很强实践和研究能力的新一代带头人。争取在1-2年中,为填补“断层”空白提供有力的后备队伍。

  二、“基地”建设组织机构

  1、在上海市科教党委和市教委领导下,设立“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德育处,委托上海市教科院德育研究与咨询中心组织实施。

  2、“基地”管理采用条块结合的方式。纵向实行市、区县培养责任制,“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开展对“基地”建设的审核、指导、评估、考核工作。区县级层面实行培训工作责任制,“基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或所属教育机构,承担日常管理责任,上下联动,责任到位。横向实行左右互动,共建平台,资源共享,落实到位。

  3、“基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或所属教育机构可根据需要确定相应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三、“基地”组建方式与原则

  1、名师领衔。每个“基地”由一名导师主持。

  2、成立导师团。导师团成员由领衔导师提名,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3、顾问指导。为每个“基地”配备一名工作顾问,确立1至2个重点研究课题,定期进行指导、提供咨询、开办讲座等工作。

  4、结构合理。各“基地”领衔导师专业特长涉及5个方面,在选拔时兼顾各种类型,使比例协调、结构合理。

  四、“基地”的任务

  (一)以培养骨干队伍为核心任务

  1、培养对象及范围:各区县推荐的优秀班主任、思想政治(思品)课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德育管理与研究等各类型教师。“基地”以立足本区域为主培养骨干教师,同时要面向全市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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