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建设“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
德育实训基地”的通知
(沪教委德[2005]44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上海市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沪教委人〔2004〕106号与〔2005〕35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加强“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特制订该项目的管理办法(见附件)。
请各单位根据本项目管理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遴选出本区县申报人选,填写推荐表,一式3份于12月9日前送至“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办公室”(大沽路100号3110室 邮编:20000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 ;联系人:邹竑;联系电话:23116791)。
“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在12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区县实施方案和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市级德育名师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后,正式命名“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2.“上海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申报表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中央8号文件和上海市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上海市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扎实推进《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亟需建设一支作为上海德育名师后备力量的优秀骨干教师梯队,建设一批由德育名导师领衔主持的“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一、“基地”建设目标
“基地”建设的总目标:建设“基地”是为上海市普教系统名师名校长培养系列工程在德育方向上准备人才梯队的基础性工程,旨在通过名师主持,培养多种专业类型的市级德育骨干教师的后备力量,形成名师带教的研究式培训孵化机制,从而产生一批市级、全国级德育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