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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编史修志工作规划的通知

  1.编写《中国近代园林史·北京部分》
  2005年6月底前:完成撰写任务,并提供相关图片。
  2.编写《北京近代园林史》
  (1)2005年7月:召开首次编委会。讨论编写大纲,明确撰写任务。编写大纲修订以后,定期召开编写人员座谈会,沟通撰写情况。
  (2)2005年:做好相关文字资料和图片的收集整理工作。
  (3)2006年6月:组织召开第二次编委会。汇报初完成情况;讨论及交流;明确稿件修改意见。
  (4)2006年底:编写人员上交初稿,汇总后由主编修改稿件,请各编委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5)2007年2月~2007年6月:完成修改稿。
  (6)2007年6月底:组织召开审定会议,将稿件交出版社。预定2007年9月前出版。
  3.编写《北京公园游览手册》系列丛书
  (1)2005年8月底前成立编委会。2005年10月底前:完成《北海游览手册》、《景山公园游览手册》2书的编辑出版工作;
  (2)2006年底,完成第二批天坛公园、动物园、北植、香山等单位游览手册编辑出版工作;
  (3)2008年奥运会召开前:完成颐和园、玉渊潭、紫竹院、陶然亭、中山公园等单位游览手册编辑出版工作。
  4.编写《当代中国城市发展·北京卷》
  (1)2005年底前:完成编写提纲
  (2)2006年前:完成市园林局承担的编写任务初稿。
  (3)2008年前:全书出版。
  5.编写《北京当代园林发展史》
  (1)2008年底:成立编委会,抽调人员组成编写组,召开第一次编委会,责任到人。
  (2)2009年: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启动编写工作。
  (3)2010年底:完成修改稿。
  (六)继续加强党史资料的收集与编研。使园林系统党史资料更加系统,为园林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关心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人们,提供了解和研究社会主义时期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比较详实的资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北京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提出的“要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把修志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确保续修地方志顺利开展”的要求,全市园林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领导到位。市园林局成立由现任局长任主任,由园林系统各有关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任委员的编纂委员会,并确定一位局领导(编委会副主任)主管并组织志书的编纂工作。局编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园林系统修志的行业指导及其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责成一名主要领导实施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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