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印发
“十一五”期间编史修志工作规划的通知
(京园办发[2005]520号)
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新世纪继续加强编纂地方志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2000年~2010年)》的部署,推动北京市园林系统修志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北京园林修志工作的近远期发展目标,落实园林系统各单位编史修志工作任务,明确编史修志工作重点,圆满完成史料丛书编纂和新一轮北京园林修志工作任务,特制定《北京市园林局“十一五”期间编史修志工作规划》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划要求贯彻落实。
附件:
北京市园林局“十一五”期间编史修志工作规划
前言
编史修志工作五年规划的意义:北京园林修志工作是全市园林系统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流目标、文化建园、规划建绿、科技兴绿、依法治绿、全民动员”方针及“生态、景观、文化”宗旨,加强首都园林先进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一项继承优秀文化传统、创新园林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中心工作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各级党委和园林单位、部门领导的共同职责。
规划性质:本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新世纪继续加强编纂地方志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2000年~2010年)》的部署,推动全市园林系统修志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北京市园林局“十一五”期间编史修志工作规划》。规划目的:进一步明确北京园林修志工作的近远期发展目标,落实园林系统各单位编史修志工作任务,明确编史修志工作重点,圆满完成史料丛书编纂和新一轮北京园林修志工作任务。
规划范围:规划地域范围与北京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规划期限:1991年~2013年。
“十五”期间修志编史工作回顾
从1989年开始,北京园林系统开展第一轮修志工作至今,已历时16年。在市园林局和市地方志编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北京园林系统修志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把修志工作作为一项系统的文化工程纳入全局的工作计划,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分步推进、精心实施,实行了编委会主持、“三主”(主编、主任、主笔)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修志队伍建设和管理,紧紧围绕园林修志的中心任务,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了北京园林历史和当代园林建设史的系统编研工作,在深入挖掘整理北京古代园林历史文化内涵,总结研究近现代北京园林绿化的沿革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北京城市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五年来史志工作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