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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园林系统公园风景名胜区行业奥运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三阶段:全面展示阶段(2008年5月—2008年9月)。围绕奥运会和残运会召开,各岗位全部进入最佳状态,充分展示几年来的培训成果,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规范的服务水平、精湛的职业技能、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办好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做贡献。
  第四阶段:赛后总结阶段(2008年10月—2008年12月底)。完成奥运培训工作总结、评比,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归纳及存档工作。
  六、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成立北京市园林系统公园风景名胜区行业奥运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
  各区县公园风景名胜区行业主管部门、公园风景名胜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工作责任:市园林局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统筹管理、督促检查、协调服务、表彰奖励等工作。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协调、编写简报、会议筹备、竞赛评比活动、工作交流、典型推广、服务基层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单位奥运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区县、本单位培训工作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开展培训活动、编写有关培训教材等。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公园风景名胜区行业主管部门,各公园、风景名胜区要建立起培训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领导、部门责任,主要领导要直接负责奥运培训工作,把培训工作纳入全行业、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必要的培训制度,做到人员、经费、场地“三落实”,建立市局统筹、部门负责、单位推动、职工参与的培训机制,确保奥运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健全制度。为保证奥运培训工作顺利实施,重点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1.协调会制度。定期召开培训工作协调会,部署工作,总结阶段工作,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2.进度报告制度。各区县、各单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每阶段)向市园林局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度,以及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工作情况交流。
  3.检查督促、警示督办制度。市园林局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进行抽查,及时了解培训工作情况,对培训工作的先进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查找出的问题予以提示,通报批评。
  4.信息制度。开办《北京市园林系统公园风景名胜区行业奥运培训工作情况简报》,加强信息交流,推动培训工作不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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