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商务厅职能调整的补充通知
(甘政办发[2005]14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对省商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作如下调整:
一、职能配置
划入原省经济协作办公室承担的职能。在保留省商务厅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能。
二、机构调整
将“甘肃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省商务厅内设处室。在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加挂“甘肃省商务厅酒类商品管理办公室”牌子。
成立甘肃省投资贸易促进局,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归口省商务厅管理。其“三定”规定另行印发。
三、编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