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6.2 通信保障
  在市应急委办公室的领导和市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的配合下,通过本市各电信运营公司、北京市有线政务专网和无线政务专网等,形成覆盖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四级网络传输体系,建立跨部门、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在通信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盲区时,利用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障市应急委办公室及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之间的联系。
  6.3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6.3.1 应急队伍保障市和区县政府要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预备队由兽医、卫生、公安、工商、武警、军队等部门人员组成,且相对固定。
  6.3.2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部门要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6.3.3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负责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人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及时互相通报疫情,共同开展工作。
  6.3.4 治安保障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6.3.5 物资保障各级政府应按照分级储备的原则,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
  储备物资应根据家禽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主要包括:(1)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2)诊断试剂;(3)消毒药品,包括稳定性二氧化氯、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火碱、高锰酸钾等;(4)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具、消毒容器等;(5)防护用品,包括透气连体衣裤、乳胶手套、普通白大卦、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6)运输工具,包括封闭运输车、卡车、现场诊断和消毒专用车等;(7)密封用具,包括高强度环保密封塑料袋、塑料布等;(8)通讯工具,包括车载电话、对讲机等;(9)其他用品,包括毛巾、手电筒、一次性2毫升注射器等。
  6.3.6 经费保障
  市和区县政府的财政部门要在一般支出预算中安排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资金,必要时动用政府预备费,并根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需求,逐步提高资金提取比例。
  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预算内部结构,削减部门支出预算,集中财力应对疫情;二是经政府批准启动应急专项准备资金。按照“急事急办”原则,简化工作环节,凡市政府批准的拨款事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每年用于免疫、紧急防疫物资储备、疫情监测等所需经费,各级财政要予以保障,具体经费补助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如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实际资金需求与预算安排有差距,各级财政部门要予以追加,以保证支出需要。
  各级财政部门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技术官员、动物疫病防治专家、流行病学专家、卫生防疫专家、野生动物专家、动物福利专家、经济专家、风险评估专家、法律专家等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 培训、演习和宣传教育
  7.1 培训各级政府要组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包括:(1)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包括免疫、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病料采集与送检、消毒、隔离、封锁、检疫、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等知识和技能;(2)动物防疫法律、法规;(3)个人防护常识;(4)治安与环境保护常识;(5)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7.2 演习在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市、区县两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机构每年要有计划的组织演练,确保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的应急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