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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

  七、继续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2006年至2010年,市财政继续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和关键技术的产业化;鼓励企业创业投资、担保、产权交易和信用的发展,完善投融资环境;推进创新型人才的吸引和培养、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企业“走出去”和扶持中小企业成长等方面的试点工作;为国家重大创新和产业化项目落户中关村科技园区提供配套资金和服务。各有关区财政也要设立专项资金,配套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在本区域内的各园,重点发展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八、加大市级科技计划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的力度
  市级科技计划要重点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研发;支持以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专业性公共技术平台和科技条件设施建设;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开发项目。
  九、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作用
  市财政局、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在电子政务软件、设备与解决方案、轨道交通综合管理系统、智能卡、税控机、网络计算机、免疫疫苗和诊断试剂等方面,通过预算控制、招投标等方式,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和国有企业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合格的产品与服务。积极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产品和技术应用于奥运工程建设;建立有效程序,使中关村科技园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能够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十、积极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
  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北京证监局和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下,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等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在深圳中小企业板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好的企业上市融资;实施促进企业境外上市和引进境外资金的“中关村海外融资行动计划”;支持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制度创新,丰富投资品种,逐步开展产权交易增值服务,完善经纪商代理交易制度。
  十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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