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规定》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成人发[2005]15号)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规定>的决定》已由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6月29日通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9月23日批准,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0月8日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规定》的决定

(2005年6月29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9月23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