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学发展资源型加工业。
大力发展集约型油气化工业。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油气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大公司进入,实施大项目带动,坚持集中布局和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的“三不”原则,加大勘探力度,加快开发步伐,扩大油气资源开发生产规模,大力发展炼油和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三大合成材料及下游衍生产业,大力发展天然气合成氨、化肥、甲醇及下游衍生产业,延长石油化工和天然气化工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把海南建成我国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重点建设东方天然气化工城、洋浦石油化工园区。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农产品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明确方向,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的规模化、集约化。重点发展水产品、水果、瓜菜的保鲜与加工,以及橡胶、畜禽、粮油等精加工。
推进林浆纸及纸制品一体化产业。充分利用我省种植速生丰产林的气候、土地等资源优势,坚持高标准,采用新技术培育良种良苗,加快实施350万亩浆纸林工程。依托科技进步,促进木片生产向林桨纸一体化转变,延长产业链,建成浆纸林——木片——纸浆——高档纸--纸制品的林浆纸及纸制品一体化产业体系。
(五)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扩大环保产品生产。充分利用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环保产品日益受欢迎的有利环境,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发展具有特色、市场前景好的环保产品。制定政策,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为环保产品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培育和组建可降解材料及制品、无氟制冷剂等环保产品的骨干企业,带动全省环保产品的发展。
推广应用新型环保建材。把发展新型建材和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污染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电厂粉煤灰、秸秆、蔗渣等生产市场前景好的新型建材,替代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传统建材。
推动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循环经济模式,促进工业“三废”和生活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以“三废”多产企业为中心,集中布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分类、交换、回收、修复、提纯、再加工等技术和方法,把“三废”转化为有用的物质和能量资源,实现消减污染、节约资源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以生活固体废物为重点,推进生活废物资源化利用。建立以废旧物资回收和集中处理为主的生活废物资源化体系,重点对生活垃圾中的金属、塑料、玻璃等进行回收再利用,有机成分制成高效生物肥,不能再生利用的,制成垃圾燃料用于发电。
(六)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建设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水电、风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制定政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结构调整。重点在工业锅炉、城市民用能源和交通、农村热源等领域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建设和完善主要工业开发区的天然气输送管道网络,加大发电、大型锅炉、工业锅炉的煤改气、油改气力度,提高锅炉燃烧效率,减少污染。建设和完善城市天然气输气管网和配套设施,加大推进服务业、居民热源改气、油改气力度,提高天然气使用覆盖率和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燃气化比例。在集镇积极普及以煤气为主的清洁能源。
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研究制定海南省实施办法。开展全省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普查评估工作,制定海南省可再生能源总体发展规划。策划、论证重大可再生能源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对海南重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支持,加大地方财政的扶持力度。推进能源产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投资多元化,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研究和开发力度,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的比例。充分利用水资源条件,加快发展水力发电;在大风和多风热带季风气候比较明显的地方,发展风能发电;在有条件的行业和地方,充分利用日照时间长等优势推广应用太阳能;在农村结合文明生态村的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应用沼气。
六、生态人居与生活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一流的生活质量是建设生态省的根本出发点。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开展文明生态城市、文明生态集镇、文明生态村与文明生态社区三级四类创建,加快建设与完善城乡居住环境与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构建人口、卫生、教育、就业、公共安全等人口生态体系,提高人口素质,保障人民生产和生活安全,打造有海南特色的居住环境品牌,把海南建成具有全国一流生活质量的省份。
(一)生态人居环境建设。
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是高品质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推进人居环境的三级四类创建工程,把城乡居住环境的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舒适实用、环境质量一流、与自然和谐、具有海南特色的生态型社区,为人们提供健康、方便、舒适的生活、工作、旅行和休闲环境。
1.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规划理念和方法,从省情实际出发,统筹协调城乡发展,把城乡建设规划与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起来,对城镇功能进行科学准确定位,加快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制定村镇建设规划。规划要体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合理利用要求,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力,贯彻低容积率、低建筑密度、低层、高绿化率(“三低一高”)规划建设原则,将人工建筑纳入自然景观中进行整体设计,力求使建筑景观与自然景观和谐,突出地方的自然与人文特色。开展城镇自然景观和绿化用地专项规划,严禁不经科学论证和不按程序报批而随意填海、填湖、填河、毁林和削山造地,充分利用山、水、林、海等景观资源,使城镇住区和商业区与城镇周边自然生态环境达到景观和谐。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的建设中,要统一规划城市的供排水系统、交通系统、能源系统、通信系统、地下管网系统、生物系统和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
严格实施建设规划。通过地方立法和严格的执行制度确立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城乡人居环境各项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杜绝乱批、乱建、乱占行为,有序推进人居环境建设。
2.建设文明生态城市。建设具有和谐优美人居环境、市民精神文明程度高、崇尚绿色文明消费的文明生态城市。按照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和文明生态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各城市要明确发展功能和方向,加快提升城市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态意识和文明水平。到2010年,海口、三亚、琼海、五指山、儋州5市率先达到文明生态城市的基本要求,到2015年全部城市建成文明生态城市。
文明生态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工商业区、学校、办公区和居住区的建筑,干道和街巷,公园休闲地与绿化带,文体活动场所与设施,供水供电环保基础设施等。
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满足现状要求兼顾发展需求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供电供水排水设施、公共信息系统、文化教育与体育设施等,为城市居民创造舒适便捷的生活条件。
大力实施城市净化工程。研究引进符合海南城市实际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技术方法,实行雨、污水分流管网系统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逐步推行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市场化运行机制,妥善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统筹建设、环卫、城管等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城市卫生达到省级以上卫生城市标准。
加快建设城市绿化工程。城市绿化以热带乡土乔木为主,形成乔、灌、地被多物种结合的绿化格局,城市新区的绿地面积应占总用地的35%以上,旧城区改造要留足绿化用地,重点建设一批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到201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镇街道绿化率达到95%,城区干道绿化带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30%的城市园林绿化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50%的城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