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具有海南特色的发达生态经济体系。充分发挥海南的资源环境比较优势,大力推行循环经济模式,按照生态功能分区的要求和产业特点合理规划、布局和发展相应的产业,使资源加工业、生态优势产业、生态与经济双赢产业、清洁型产业和环保产业竞相发展,相得益彰,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
──建设舒适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城镇每户居民拥有一套功能齐全的住宅,供水、能源、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镇环境得到净化、绿化和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卫生、清洁、优美、文明。城乡居民享有先进完善的教育、卫生、就业和安全保障。
──形成繁荣的生态文化。健全和完善生态省建设法律法规体系与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生态省建设的积极性,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
(四)建设阶段。
到2020年,海南生态省建设分为起步阶段、全面建设阶段、完善提高阶段三个建设期。
1.起步阶段。1999年到2005年,主要任务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生态省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建设生态省的共识,使各市县、各部门积极开展生态省建设。集中力量解决烧山、毁林开垦、毁林养殖、毁林挖矿、炸珊瑚礁、破坏红树林、违规排放废水等突出问题,遏制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势头。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和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开展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城市三级创建,建成一批示范区域和示范工程。在全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面貌得到改善的同时,使全省经济快速发展,为建设生态省打下比较好的基础。从进展情况看,到2005年,起步阶段的目标可以实现。
2.全面建设阶段。从2006年到2015年为海南生态省的全面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生态人居建设与生活质量改善、生态文化建设四个方面的32项重点工程,建设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环境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生态经济体系、人居生态体系、人口生态体系、生态文化体系、能力保障体系八大体系。
建立生态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生态区域绿化、“三边”防护林、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四项工程。
建立环境质量保障体系,重点推进防治工业污染、控制生活污染、削减农业污染、处置医疗和危险废物四项污染防治工程。
建立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重点实施土地保护与开发整理、生物和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与水源建设、清洁能源四项工程。
建立生态经济体系,重点发展具有生态优势的产业、具有生态与经济双重效益的产业、具有资源优势的资源加工业、对环境影响小的清洁型优势产业四类产业。
建立人居生态体系,重点开展文明生态城市、文明生态集镇、文明生态村和文明生态社区三级四类创建工程。
建立人口生态体系,重点实施人口控制、健康与安全保障、文化体育与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四项工程。
建立生态文化体系,重点推进公民生态意识和生态法制教育、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生态省建设的社会氛围营造、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程。
建立能力保障体系,重点建设组织保障、法制保障、经济与政策保障、科技保障四项工程。
本阶段前5年重点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边、路边、城边三边防护林建设,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将保障环境质量的污染防治工程列入“十一五”规划的优先项目,重点推进,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培育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优势产业和资源加工业,加快经济发展;推进三级文明生态体系创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全民素质,加强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
3.完善提高阶段。从2016年到2020年,再用5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生态省各方面建设的成果,使海南成为具有全国一流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省份,生态省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生态省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增长方式、生态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社会进步五个方面27项指标要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经济发展水平指标:全省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以上,达到30000元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000元以上。
经济增长方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1.4吨标准煤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控制在200吨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控制在10千克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控制在5千克以下;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达到70%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0%以上;生态公益林覆盖率达到26%;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90%;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保持国家一级标准;主要城镇噪声达标率达到90%;主要江河湖库水质达标率达到98%;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98%;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生活质量指标:农村饮用水达标率达到90%;无公害瓜果菜基地占总种植面积比例达到9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6.6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2.9平方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
社会进步指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以内;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1岁;中小学、幼儿园生态教育普及率达到99%;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比例达到90%以上。
三、生态省建设的区域布局
生态省建设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地理区位、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功能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明确其保护、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方向,实现合理保护、科学利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一)海洋生态圈。
海洋生态圈范围包括我省管辖的海南岛5米等深线以外的所有岛礁及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其中200米等深线以内的大陆架范围约有83万平方公里。海南岛周围海域有222个海岛,西、南、中沙海域有270多个岛、洲、礁、沙和滩。该区域全年暖热,雨量充沛,干湿季明显,常年风大,多热带气旋,台风频繁,是我国最具热带海洋气候特色、最湿热的海区。该区域自然资源丰富,拥有北部湾、三亚、清澜和西南中沙渔场,分布着丰富的天然气和石油资源,是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通道,是我省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产业,振兴经济的重要区域。
主要生态功能是:调节气候和净化环境,并为我省发展海洋产业提供资源。区内可划分为三个生态亚区:海南岛沿海边缘热带亚区、西沙与中沙中热带亚区、南沙赤道热带亚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近海过度捕捞,炸鱼炸礁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近海渔业资源衰减,多种传统经济鱼类难以形成渔汛;海洋生物开发水平较低,油气开发利用率低;局部海区出现过赤潮。
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控制海上污染源,保护海洋水质;加强珊瑚礁、麒麟菜、白蝶贝自然保护区和幼鱼幼虾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杜绝破坏珊瑚礁的行为;加大渔政管理力度,严格控制近海掠夺式作业方式,推行科学捕捞技术,鼓励远海捕捞;加强南中国海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一批珊瑚礁和渔业资源保护区;加快西沙群岛等南中国海岛屿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西沙海洋生态旅游业;加快开发利用海洋油气资源,发展海洋运输业,促进海洋产业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海岸生态圈。
海岸生态圈包括海南岛5米等深线以内及向内陆延伸10公里范围的海洋与陆地结合带,由河口、三角洲、海岸平原、滩涂湿地、沙滩、泻湖和浅海等地理单元组成,面积约900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约占海南岛面积的20%。区内生态系统类型较多,重要生态系统有红树林、沿海防护林、内海泻湖和珊瑚礁等。该区域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滨海旅游资源、滨海锆钛矿等矿产资源,港湾众多,建港条件良好,是我省人口密度最高,经济开发活动最频繁的区域,是城镇发展、港口建设、临港工业发展和滨海旅游开发的重要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