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通过实施天然林、水边路边城边(“三边”)防护林、椰林、退耕还林、浆纸林等森林保护与林业建设工程,2004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4.9%,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增长;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总面积比例达到8.1%,6年提高了3.37个百分点,增加了12.6万公顷;实施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治理等生态恢复工程,退化地区的生态得到恢复。
二是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通过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省提前完成了“一控双达标”任务(全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指标之内,全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海口市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有效地巩固了“一控双达标”成果。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2004年工业化学耗氧量、粉尘排放量分别比1998年减少64%、62%,2004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4%,比1998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
三是生态省产业快速发展。我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积极发展了绿色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优势产业,发展汽车制造、制药等低污染的清洁型产业,按照排污总量控制、区域控制和浓度控制的要求在西部工业开发区集中发展天然气化工、浆纸业等集约化资源加工业,有力推动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6年来全省第一、二、三产业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5%、11.8%、8.1%,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4%,2003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2004达到1172美元。
四是城乡人居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工程,创造性地在全省农村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有效推动了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城市三级创建活动。全省建设了4133个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的18.3%;城镇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累计批准“半拉子”房地产工程处置面积达1396万平方米,处置了闲置建设用地2.27万公顷;海口市和三亚市先后获得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海口市还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三亚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五是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明显提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以青少年、各级党政干部为重点的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6年来有10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接受了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全省部分中小学校结合地方课程改革开设了地方环境教育课程,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二)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
1.有利的国际背景。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主题,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在全球范围达成共识。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发达国家对产品和服务贸易提出了严格的环保要求,发展绿色经济是突破国际贸易“绿色壁垒”、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2.有利的国内环境。我国率先制定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国家21世纪议程;党的十六大确定了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这些为生态省建设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继海南之后,又有7个省份提出建设生态省,生态省建设的理论、方法与模式得到不断创新和发展。
3.有利的省情条件。海南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环境本底质量好,污染治理包袱小,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省建设具有明显的资源环境优势。经过起步阶段6年的建设,生态省建设具有了良好的基础,公众参与生态省建设的意识和自觉性大大提高,全省上下已经形成了以生态省建设促进海南发展的共识。
(三)生态省建设面临的挑战。
1.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海南仍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总量较小,难以对生态省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一些地区为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尽快改变落后面貌,还存在为追求眼前、局部利益而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2.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还不普及。由于可持续发展观念不强,导致决策失误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事件还时有发生。仍有一些企业缺乏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采用粗放型生产方式导致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在社会生活中不注意节约资源、不自觉保护环境等不文明行为还大量存在。
3.人才和科教等智力支持不足。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科研力量薄弱,基础教育质量不高,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实用性不强,生态省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和科技等智力支持不足。
由于上述因素的制约,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仍较突出,生态省建设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还需要继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利用有利条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推进生态省建设。
二、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为主题,以协调发展为根本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打造体制、产业和环境三大优势,加快发展生态经济体系,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全省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生态省建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转变“重物轻人”的观念,实现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必须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转变单纯利用和征服自然的观念,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自然生态的稳定与平衡;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转变只注重眼前发展和局部利益的观念,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的观念,实现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发展,在加快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和包括生态文化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尊重规律,统筹兼顾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统筹兼顾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2.遵循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搞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同时,合理利用资源环境优势,积极发展生态产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在发展中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3.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规划和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区、各方面的主要矛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
4.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引导作用,增加政府投入,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民间团体和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并广泛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5.遵循“依法治省”、“以德治省”的原则。全面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在依靠法制规范公众行为的同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
6.遵循不断创新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不断开创生态省建设的新局面。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吸收,充分发挥科技对生态省建设的促进作用,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总体目标。
海南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用20年左右的时间,在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同时,建立起发达的资源能源节约型生态经济体系,建成布局科学合理、设施配套完善、景观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形成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使海南成为具有全国一流生活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省份。具体要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适宜绿化的土地全部植树种草,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0%;生物多样性丰富;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得到根本治理;陆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气、水体、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