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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我省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
我省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5]10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质量技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关于我省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我省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


  水泥行业是我省传统支柱产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十五”期间,我省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到2004年底,全省已有45%的机立窑被淘汰,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9条,设计生产能力6000多万吨/年,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占全省水泥生产能力的70%,成为生产工艺技术在全国领先的省份。但是,我省水泥行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水泥产能总量过大,水泥总生产能力近1亿吨;多数企业生产规模偏小,经济效益低,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竞争力不强;水泥机立窑安全生产隐患多,资源消耗大,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为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促进水泥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生态浙江”的要求,进一步实施水泥行业结构调整。以淘汰机立窑等落后生产工艺为重点,加强新型干法水泥发展的调控,鼓励引导企业联合重组和做大做强,优化区域布局,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和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搞好清洁生产,增强竞争能力,促进我省水泥行业既快又好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07年底,全省基本完成淘汰水泥机立窑任务。新型干法水泥产量达到水泥总产量95%以上,全省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到“十一五”末,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平均吨熟料煤耗不大于110千克,平均吨熟料电耗不大于65千瓦时,平均吨水泥电耗不大于90千瓦时,单位电耗和热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多数企业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水泥生产企业余热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利用排放废气余热发电节省水泥生产企业自身用电量达1/3以上;水泥生产的粉尘排放控制在50mg/m3以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每年综合利用各种工业废渣量达2000万吨以上,使水泥生产成为消化吸纳电厂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的主要途径之一;培育优势龙头企业,形成规模达到2000万吨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1—2家,500万吨以上2000万吨以下的企业5—6家;水泥行业年劳动生产率达到人均4000吨以上,水泥行业的布局和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行业竞争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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