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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化纤行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
加快我省化纤行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5]10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质量技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关于加快我省化纤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快我省化纤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化纤是纺织工业的重要基础材料,也是广泛应用于其他领域的重要材料。“十五”时期,我省化纤行业快速发展。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化纤企业199家,工业总产值619.1亿元;化纤产量557.8万吨,居全国第一位,比2000年增长2.6倍,占全国产量的39.2%,占世界产量的15%左右。但随着国内外化纤产业科技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市场的激烈竞争,我省化纤行业产业技术层次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一般性生产能力增长过快、经济效益下降等问题日益显现。为加快化纤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化纤行业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持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化纤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发展方向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强化创新、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加快推进技术、品牌、管理和发展模式的创新,积极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努力转变增长方式,全面提升产业层次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省化纤行业既快又好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不断优化结构和产业升级,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国际重要的化纤生产、营销和研发创新基地。到“十一五”末,化纤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化纤差别化率从目前的25%提高到45%;常规纤维的优质化、系列化程度显著提高;高性能、功能性新型纤维研发和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化纤在装饰、产业及其他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扩大;化纤所需的上游原料生产适度发展,化纤与高档纺织面料的联动开发稳步推进,上中下游协调发展的产业链不断完善。
  (三)重点发展方向。近期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重点发展下列技术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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