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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地震局关于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
批转市地震局关于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5年8月22日 深府[2005]145号)


  市地震局《关于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深圳市地震局 二○○五年八月二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2005年3月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实现防震减灾奋斗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贯彻国务院提出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即:防震减灾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我市防震减灾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我市地震基本烈度七度)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地震预测、预防、救助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二、加快我市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预测预报水平
  (一)加快我市数字遥测地震台网建设步伐。在梅林、蛇口、大鹏、宝安、龙岗等地建设5个地震台站,组成数字遥测地震台网,力争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对我市及周边地区的地震事件进行有效监测。“十一五”期间,还要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建设深井、海洋及卫星观测系统,形成空间、地表、地下相结合的立体观测系统。
  (二)启动强震观测工程建设。在蛇口、龙华、观澜、福永、龙岗、大鹏等地,利用政府物业、公共绿地建设6个强震台。市民防部门要抓紧落实强震观测站的位置,争取年底前完成设备安装。此外,市民防部门还要会同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重要建筑群和生命线工程的调查工作,并依法责成业主规划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三)加强震情分析研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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