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合政[2005]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我省和国内外相继发生了多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给畜牧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形势相当严峻,防控任务日趋十分艰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阻击战,坚决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向人的传播,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我市是全省第一养禽大市。目前正处在高致病性禽流感高发季节,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的防控工作,充分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思想不能麻痹,工作不能松懈。要把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一项大事抓紧抓实抓到位。切实按照“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强化措施,落实到位;联防联控,协调到位;发生疫情,处置到位”的要求,着眼于人,着力于禽,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新一轮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坚决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人的传播,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防控工作各项措施
(一)加大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力度。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和“市指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户联防”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双轨四级”防疫目标责任制度和“市干部联县(区)、县(区)干部包乡镇、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场、村防疫员包户”的动物防疫五包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以及政企、技企联系和重点养殖场官方兽医监控制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对因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落实,疫情处置不及时等工作失职造成疫情发生、扩散、蔓延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疫情监测报告力度。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规定”原则,充分发挥全市疫情监测网络作用,切实做好疫情监测预警预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严肃疫情报告纪律,严格疫情报告程序,疫情的上报和发布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禁止瞒报、漏报、缓报和谎报疫情。因瞒报、漏报和谎报疫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