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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江津市吴滩镇打儿窝石灰厂、江津市德感达子沟煤厂
  二十八、合川市(54个):
  金山矿业有限公司(老厂沟井)、金山矿业有限公司(猪槽岩井)、华兴有限公司、康佳煤业有限公司、金马煤业有限公司、横担村煤矿、鑫鑫煤业有限公司梓桐井、金山矿业有限公司车山井、伍家岩煤矿、郑家湾煤矿郑家湾井、新川矿业公司石咀井、新川矿业公司福林井、林口煤业有限公司、鑫鑫煤业有限公司江北井、朱家湾煤矿石桥铺井、郑家湾煤矿磨子岩井、新川矿业公司林子口井、新川矿业公司新木井、大光明煤业有限公司梭萝沟井、大光明煤业有限公司人角井、胡林煤矿、方沟煤矿、太鑫煤业太米井、太鑫煤业公司兴隆兴井、隆兴煤业有限公司、大光明煤业有限公司张家湾井、磨子沟煤矿、唐家湾煤矿、新川矿业公司三块田井、太鑫煤业公司瓦店井、泰丰矿业有限公司、富建煤矿、小湾煤矿、榆钱井、小湾煤矿小湾井、白岭煤业公司白岭井、白岭煤业公司庆源井、富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电厂湾煤矿、朱家湾煤矿窄口井、赵家煤矿、瑞瀛煤业公司菜园井、瑞瀛煤业公司曹家沟井、九峰煤业公司苏麻沟井、九峰煤业公司九塘井、郑家湾煤矿雷兴井、新风煤矿、瑞瀛煤业公司金竹山井、白岭煤业公司土墙井、朱家湾煤矿帽角山井、尹家沟煤矿、白岭煤业公司桃李园井、瑞瀛煤业公司石灰沟井、合川市鑫鑫煤业有限公司芦茅林井
  二十九、永川市(105个):
  猪槽沟煤矿、石马门煤矿、箕山煤矿、城南煤矿、鸿雁煤矿、上鹅湾煤矿、龙宝山煤矿、石笋煤矿、没房沟煤矿、西山煤矿、欣荷煤矿、踏蹄沟煤矿、永福煤矿、兴旺煤矿、胜塘湾煤矿、永盛煤矿、永和煤矿、富家洞煤矿、三军煤业公司、鸡冠石煤矿、旺升煤矿、红新煤矿、金源煤矿、千秋煤矿、老石坝煤矿、堰水沟煤矿、水巴岩煤矿、燕子岩煤矿、正兴煤矿、石门煤矿、茶园煤矿、纸厂湾煤矿、邓家岩煤矿、薛家湾煤矿、十八梯煤矿、金桂煤矿、元宝山煤矿、打挂石煤矿、陈家山煤矿、花果山煤矿、金藏寺煤矿、鹅项颈煤矿、兴源煤矿、扇子湾煤矿、冰槽煤矿、黎家山煤矿、黑山煤矿、连胜煤矿、五星煤矿、吉祥煤矿、黄桷树煤矿、龙洞湾煤矿、炭坝子煤矿、万家山煤矿、大槽沟煤矿、产纸沟煤矿、西源煤矿、黄桷煤矿、新华煤矿、柏杨湾煤矿、双府院煤矿、金桥煤矿、河坝湾煤矿、麻柳煤矿、香炉山煤矿、万兴煤矿、同心号煤矿、枇杷湾煤矿、余家岩煤矿、天堂沟煤矿、花石岩煤矿、火烧马门煤矿、大安煤矿、张家湾煤矿、巴岳煤矿、富盛煤矿、狮子山煤矿、石宝寺煤矿、月来寺煤矿、水井湾煤矿、田坝子煤矿、水龙洞煤矿、全顺煤矿、桂花寺煤矿、三通煤矿、石梁子煤矿、沙湾煤矿、酢房湾煤矿、水家沟煤矿、狮子桥煤矿、泸永桥煤矿、狮子岭煤矿、万胜煤矿、金山沟煤矿、华源煤矿、下黑沟煤矿、肖家湾煤矿、连朝沟煤矿、洪水沟煤矿、宏顺公司、禅罗寺煤矿、永川市河山煤矿、永川市回龙湾煤矿、重庆顺和有限责任公司禹家寺煤矿、永川市方石坎煤矿
  三十、南川市(11个):
  池井湾煤矿、宏达煤矿、宏墙煤矿、杨家湾煤矿、福南煤矿、宏能公司、东胜煤矿、国升煤矿、松林煤矿、南川市高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南川市云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一、秀山县(15个):
  高家沟煤矿、齐家岭煤矿、罗家湾煤矿、龙贡煤矿、刺水洞煤矿、川河乡办煤矿、国营长岗煤矿、红旗煤矿、国营川河煤矿、龙池煤矿、青龙坪煤矿、满家沟煤矿、秀山县桌子岩煤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涌洞乡尖山煤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涌洞煤矿
  三十二、黔江区(5个):
  官渡河煤矿、鸿阳煤矿、土地沟煤矿、天生桥北井、黔江区渝东蔡地槽煤矿
  三十三、南岸区(1个)
  南岸区迎龙煤矿

  附件3:

重庆市区县煤矿安全整顿检查验收表



矿井名称:                         时间:

┌─────┬─────────────────────┬──────┬───┬───┐
│ 项  目 │       检查标准及方法        │检查情况及存│处理意│验收人│
│     │                     │  在问题  │ 见 │   │
├─────┼─────────────────────┼──────┼───┼───┤
│一、实测矿│每一矿井必须有实测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 │      │   │   │
│  图  │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比例不 │      │   │   │
│     │得小于1:5000,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  │      │   │   │
│     │图比例应为1:1000—2000;采掘工程平面图  │      │   │   │
│     │每月填绘并上墙;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 │      │   │   │
│     │图填绘后至少每季与县煤炭管理部门交换一次 │      │   │   │
│     │。                    │      │   │   │
├─────┼─────────────────────┼──────┼───┼───┤
│二、巷道畅│在用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 │      │   │   │
│  通  │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其中:(1)新建矿 │      │   │   │
│     │井及裸巷,矿井主要运输大巷、主要风巷的净 │      │   │   │
│     │高自轨面起不低于2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  │      │   │   │
│     │的净高不得低于1.8米,回采工作面出口内巷  │      │   │   │
│     │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6米;(2)衰老矿井砌碹支│      │   │   │
│     │护和架棚支护的主巷道最低高度不得低于1.6  │      │   │   │
│     │米;(3)在矿井主巷道的任一位置,均可选择 │      │   │   │
│     │两条不重合的避灾线路通达地面。      │      │   │   │
├─────┼─────────────────────┼──────┼───┼───┤
│三、壁式开│1.实行后退式开采(采用自井田边界后退式或 │      │   │   │
│  采  │采区前进工作面后退均可);2.采用正规壁式 │      │   │   │
│     │采煤法或经认可的采煤方法(非正规壁式采煤 │      │   │   │
│     │法必须经县级煤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评议认可 │      │   │   │
│     │,并报市煤管部门和煤监局备案);3.开拓( │      │   │   │
│     │准备)区通风必须与回采区通风分开;4.有  │      │   │   │
│     │开采设计和采煤作业规程。         │      │   │   │
├─────┼─────────────────────┼──────┼───┼───┤
│四、金属支│1.凡采高达0.6米以上、煤层倾角在45度以下  │      │   │   │
│  护  │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 │      │   │   │
│     │柱或柔性掩护支架支护,支护密度符合作业规 │      │   │   │
│     │程规定;2.新掘的煤巷、半煤巷、软岩掘进工 │      │   │   │
│     │作面采用金属支护或砌碹支护,已掘的巷道在 │      │   │   │
│     │修护时陆续替换。             │      │   │   │
├─────┼─────────────────────┼──────┼───┼───┤
│五、监测监│1.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测系统  │      │   │   │
│  控  │,瓦斯监测点符合规定,探头安装位置正确; │      │   │   │
│     │2.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联网纳入瓦斯远程监 │      │   │   │
│     │控系统,监测系统使用正常;3.每年进行瓦斯 │      │   │   │
│     │等级鉴定,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 │      │   │   │
│     │鉴定结果。                │      │   │   │
├─────┼─────────────────────┼──────┼───┼───┤
│六、先抽后│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具有瓦斯抽放系统  │      │   │   │
│  采  │或移动瓦斯抽放装备;2.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 │      │   │   │
│     │险煤层的,在没有保护层开采时,必须实行先 │      │   │   │
│     │抽放后回采;3.直接掘进强突出煤层,必须实 │      │   │   │
│     │行先抽放后掘进;4.坚持实行“四位一体”综 │      │   │   │
│     │合防突措施。               │      │   │   │
├─────┼─────────────────────┼──────┼───┼───┤
│七、专业管│煤矿企业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才允许生产:1.年 │      │   │   │
│  理  │产3万吨及以上的矿井,必须至少有1名具有煤 │      │   │   │
│     │矿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煤矿专业中专以上文凭 │      │   │   │
│     │的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负责全矿的技术;2. │      │   │   │
│     │年产6万吨以上的矿井至少有2名符合前款要求 │      │   │   │
│     │的技术人员,并确定一人作技术负责人负主要 │      │   │   │
│     │责任;3.年产9万吨以上的矿井至少有3名符合 │      │   │   │
│     │前款要求的技术人员,其中一名必须是采矿或 │      │   │   │
│     │通风专业的技术职称并作为主任工程师或总工 │      │   │   │
│     │程师;4.年产3万吨以下(不含)的小煤矿,  │      │   │   │
│     │必须与技术服务机构签定常年技术服务协议, │      │   │   │
│     │并作好培训的安排,到2006年必须拥有专业技 │      │   │   │
│     │术人员才允许生产。以矿方同技术人员(机构 │      │   │   │
│     │)签定的合同(协议)为据,并将职称或文凭 │      │   │   │
│     │证书原件连同协议存押于区县煤炭管理部门, │      │   │   │
│     │具有技术职称的矿长可以兼作技术人员或技术 │      │   │   │
│     │负责人,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经县级以上煤管部 │      │   │   │
│     │门批准,最多可以兼管两个矿井的技术;属本 │      │   │   │
│     │市外籍的工程技术人员需经市煤炭管理部门核 │      │   │   │
│     │准。                   │      │   │   │
├─────┼─────────────────────┼──────┼───┼───┤
│八、安全出│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 │      │   │   │
│  口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距离不小于30米;井下每 │      │   │   │
│     │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 │      │   │   │
│     │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      │   │   │
│     │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 │      │   │   │
│     │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        │      │   │   │
├─────┼─────────────────────┼──────┼───┼───┤
│九、通风系│矿井通风系统独立、畅通、合理;没有不符合 │      │   │   │
│  统  │《规程》“三风”(老塘通风、不符合规定的 │      │   │   │
│     │串联通风、采煤面局扇通风);矿井、工作面 │      │   │   │
│     │及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通风构筑物完好。  │      │   │   │
├─────┼─────────────────────┼──────┼───┼───┤
│十、瓦斯管│建立瓦斯检查制度、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 │      │   │   │
│  理  │报审查签字制度;按规定检查瓦斯;配备足够 │      │   │   │
│     │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瓦斯检测 │      │   │   │
│     │仪器定期校验并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  │      │   │   │
├─────┼─────────────────────┼──────┼───┼───┤
│十一、防尘│防尘水管敷设到采掘工作面,正常使用;有煤 │      │   │   │
│  系统  │尘爆炸危险矿井安装隔爆水袋;建立粉尘检测 │      │   │   │
│     │制度,定期进行粉尘测定。         │      │   │   │
├─────┼─────────────────────┼──────┼───┼───┤
│十二、机电│1.矿井由双电源供电,严禁由中性点直接接地 │      │   │   │
│  管理  │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矿井采用 │      │   │   │
│     │单回路供电时有备用电源容量必须满足通风、 │      │   │   │
│     │排水的要求;2.“三大保护”齐全;3.高瓦斯 │      │   │   │
│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采 │      │   │   │
│     │用“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 │      │   │   │
│     │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6.无电 │      │   │   │
│     │器失爆。                 │      │   │   │
├─────┼─────────────────────┼──────┼───┼───┤
│十三、提升│矿井使用正规的钢轨和矿车;矿井提升使用矿 │      │   │   │
│  运输  │井提升绞车,且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装设齐 │      │   │   │
│     │全;斜井机械升降人员使用专用人车或架空乘 │      │   │   │
│     │人装置,专用人车装设防跑车装置;使用检测 │      │   │   │
│     │合格的钢丝绳;带式输送机使用矿用阻燃胶带 │      │   │   │
│     │,设置安全保护装置;主提升斜坡“一坡三挡 │      │   │   │
│     │”装置齐全。               │      │   │   │
├─────┼─────────────────────┼──────┼───┼───┤
│十四、通信│有通达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 │      │   │   │
│  系统  │地点的通信系统;井下使用防爆电话。    │      │   │   │
├─────┼─────────────────────┼──────┼───┼───┤
│十五、放炮│建立火工产品领退制度并严格执行;使用专职 │      │   │   │
│  管理  │放炮员;放炮母线合格;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 │      │   │   │
│     │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      │   │   │
├─────┼─────────────────────┼──────┼───┼───┤
│十六、安全│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 │      │   │   │
│  装备  │标志;矿井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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