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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立足准备,即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落实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即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应对人禽流感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加强能力,立足自身,即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做好应对人禽流感流行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即加强人禽流感疫情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人禽流感疫情的各项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消毒管理办法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预案》
  《人禽流感医疗救治方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对人间禽流感疫情的准备工作及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警分级和发布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人禽流感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新疆人流感疫情划分为一般事件(Ⅳ级)、较大事件(Ⅲ级)、重大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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