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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促进沿海市县发展目标 沿海市县总人口达到全省人口总数的85%;沿海市县生产总值在全省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90%;沿海市县从业人口达到全省从业人口总数的85%。
  沿海城市发展目标 把海口建设成为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成为海南的中心城市,并在海口周边形成城市连绵区,辐射和带动全省中小城市和地区的发展。同时,在沿海市县建设城镇人口20—30万人的中等城市,形成城市体系,使城镇人口由目前的204万人增加到500万人以上。港口建设、海洋运输、仓储物流、临海重化工业、水产品深加工、海洋医药等产业,主要布局在海口和其他沿海城市,以及环岛公路发展轴上,形成“点—轴”系统。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岸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海水水质标准,近海和远海海域水质符合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珊瑚礁、红树林等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近海渔业资源得到恢复;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维护或提高。
  三、产业发展
  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步伐;突出油气产业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洋运输等产业的实力,加快发展一批新兴产业,形成协调发展的海洋产业群,实现海洋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一)海洋油气业
  利用国家继续勘探开发南海油气资源的机遇,积极发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产业,提高油气资源储备和加工利用能力,逐步形成油气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群。
  勘探开发油气资源 加大勘探力度,加快开发步伐,扩大油气资源开发生产规模。莺歌海盆地、琼东南盆地以开发天然气为主,2010年,以东方1—1气田为中心,上陆管线、东方陆上处理厂及海南大化肥厂和生产平台为基础,以及东方29—1、岭头1—1进行联合开发,形成东方气田开发体系;以崖13—1气田为中心,崖13—1至三亚、崖13—1至香港上陆管线和陆上处理厂为基础,以及正在开发的相关油气田联合开发,形成崖13—1气田开发体系;北部湾以石油开发为主,发展边际油田和稠油开发技术,扩大开发规模。2020年,勘探开发崖19—1构造、崖21—1构造等崖南油气构造,临高20—1构造等、临高油气构造的油气资源;积极进行琼北福山凹陷和琼南斜坡海区油气资源勘探,并争取本省参与开发。
  发展油气加工业 积极支持海南富岛化肥厂、南山天然气发电厂等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并扩大招商引资,争取2010年建成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炼油和石油化工企业,发展成品油加工、民用天然气生产,天然气发电和化肥、有机原料、精细化工产品,以及合成纤维、橡胶、合成氨等深加工产品,全面发展油气加工产业。
  油气加工废弃物和副产品综合利用 在油气资源加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引进和开发综合利用技术,建立加工企业,综合开发利用油气加工废弃物和副产品,生产无铅汽油、柴油、甲醇汽油和其他精细化工产品,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海洋水产业
  海洋水产业坚持捕捞、精养、深加工协调发展的方针,以调整结构、扩大规模为主线,实施渔业产业化、发展特色精品、科教兴渔和可持续发展四大战略,实现海洋捕捞由近海向远海转移、水产养殖由内陆港湾向近海转移、水产品加工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方向转移,使海洋水产业由“数量型”转变为“质量效益型”,保证海洋水产业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渔业现代化。2010年海洋渔业总产量195万吨,产值246亿元。
  海洋捕捞业 海洋捕捞业要调整捕捞作业结构,加快渔船更新改造,控制和压缩近海捕捞,发展外海和远洋捕捞,保护增殖近海资源,开发新的作业海域和新的捕捞资源,实现海洋捕捞从近海向外海和远洋的转移;同时,重视发展热带休闲和观赏渔业。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1.25万艘,其中远洋渔船总数达到400艘,海洋捕捞总产量达到160万吨。
  调整近海捕捞业。制定、实施渔船报废制度,淘汰破旧渔船,清理“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大力发展渔区二、三产业,引导渔民从事养殖、加工、水产品运销等行业。把严重损害资源的近海定置网和底拖网作业改为刺钓、笼捕等作业类型。选择适当的近海区域,投放人工鱼礁,增殖渔业资源,实现近海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鼓励发展外海捕捞业。组织科研和捕捞企业开展南海深海和岛礁区渔业资源调查,开发推广新型渔具渔法,建立西沙渔业基地,发动群众造大船,闯深海,发展外海捕捞业,包括南海北部大陆架外海拖、围、刺、钓作业,南沙西南部陆架区拖网作业,南海诸岛周围海域岛礁渔业,南海深海渔场开发,实现海捕生产由浅到深,由近到远的转变,2010年外海捕捞产量达到80万吨。
  发展远洋捕捞业。开展远洋渔场勘测和渔业资源研究,建设东南亚拖网作业基地、太平洋金枪鱼延绳钓、印度洋金枪鱼延绳钓、南美金枪鱼延绳钓和围网作业基地,在海口市建立渔获产品加工和销售基地。2010年大洋性现代化渔船100艘,带动300艘群众渔船从事远洋捕捞,产量达到8万吨。
  发展休闲和观赏渔业。努力挖掘休闲渔业文化,丰富休闲渔业内容,积极探索与旅游公司的合作,组建休闲渔业船队,大力发展西、中、南沙群岛潜、刺、钓、围等休闲渔业。积极开发南海岛礁区观赏鱼资源,捕捞并养殖观赏鱼,培育观赏鱼市场,发展观赏鱼零售产业。
  建设蓝色牧场。制定渔业资源增殖法规和规划,建立渔业资源增殖管理机构,开展放流增殖和人工鱼礁建设,发展新兴的海水增殖业,使之成为提高海洋渔业产量的重要措施。2010年放流苗种100亿尾,在北部湾、琼东部海湾区域,投放人工鱼礁200万空立方米,形成4万公顷蓝色海洋牧场,年增殖渔业资源15万吨。2020年,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海域建设海藻增殖区。
  建设海洋渔业生产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渔业生产安全通讯保障网络、卫星遥感渔场勘测保障体系,预报渔场渔汛状况,掌握渔船生产动态,减少或避免渔业涉外事件,保障南沙渔船正常生产。
  海水养殖业 海水养殖业要充分利用40米等深线以浅海域,从滩涂和港湾养殖向近海养殖推进,扩大养殖面积,培育海洋渔业新的增长点。利用东寨港、清澜港、小海和老爷海、新村港和黎安港、铁炉港和红沙港、新英湾和花场湾等海湾,发展网箱养鱼和海藻养殖,沿岸陆地池塘对虾养殖,滩涂贝类养殖,保持港湾养殖业持续发展;在环岛近海发展深水网箱养殖、筏式养殖、浮绳式网箱养殖;通过“订单养殖”、“合同养殖”,使近海设施鱼类养殖、虾蟹养殖、贝类养殖、海藻养殖业成为持续发展的新兴渔业产业。2010年海水养殖业产量达到35万吨。
  在琼海、文昌、三亚、东方、乐东、临高、儋州等形成苗种产业带,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鱼、虾、蟹、贝原良种体系,使海南成为全国最大的暖水性水产养殖苗种繁育产业化基地。2010年育苗水体达到100万立方米,苗种产量达到700—800亿尾。
  鱼类养殖。在海口新海,万宁小海、老爷海,陵水新村港,三亚红沙港、铁炉港,文昌清澜港,利用已有的养鱼网箱,结合养殖结构的调整,建立网箱养殖石斑鱼出口基地,同时发展其他鱼类养殖;其中,重点发展近海网箱鱼类养殖,使之成为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海水鱼类养殖主体产业。2010年鱼类养殖产量6万吨。
  虾蟹养殖。对全省沿岸虾蟹养殖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证虾蟹养殖业与渔业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锯缘青蟹原种场和南美白对虾种苗基地,推广高产、生态养殖模式,扩大养殖面积,2010年海水虾蟹养殖产量19万吨。
  贝类养殖。逐步由浅海向深海水域发展,2010年,贝类养殖面积达到3800公顷,产量5万吨。在儋州新英港、琼山东寨港、东营港和澄迈的东水港发展牡蛎养殖;在琼山东寨港、东方四更镇等海域发展泥蚶养殖;在儋州新英港、临高马袅湾及乐东沿海发展文蛤养殖;在临高、三亚、陵水等沿海区域发展扇贝养殖;大力发展鲍工厂化养殖;在三亚、陵水、儋州、临高等沿海区域发展珍珠养殖;其它贝类增养殖在陵水、文昌、临高等沿海区域;在港湾和礁滩区域发展巴非蛤、东风螺、蝾螺、马蹄螺等增殖业。
  海藻养殖。在澄迈、儋州、海口、东方等沿海市县建设江蓠养殖基地;在陵水建异枝麒麟菜养殖基地;在琼海、文昌、三亚、昌江、西沙群岛建设麒麟菜增养殖区。至2010年,全省海藻增养殖面积达到3300公顷,产量为5万吨。
  水产品加工与贸易业 水产品加工业要从简单的生产加工向综合加工利用的方向转变,成为海洋渔业的重要产业之一。
  加强水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改造改组一批中小型水产加工企业,建设一批大中型水产加工企业,加快实现水产品加工产业化,逐步完善水产品储藏、保鲜、加工、综合利用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水产品质量检验,全省水产品加工率2010年达到50%。在海口、三亚、白马井、八所、清澜、陵水建立冷冻加工基地;在海口、三亚建立水产品精加工园区,形成高附加值产业带;在澄迈、琼海、临高等地区,改造和新建藻类加工企业,改进加工技术,促进藻类加工产业化发展。加快实现水产品加工产业化,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水产品名牌产品,推动海南水产品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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